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限责任公司年产8000吨溴素项目(一期工程)道路及管网工程已由******委员会以冀发改政务备字〔2025〕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58.95%,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钢电园区
******有限责任公司年产8000吨溴素项目(一期工程)道路及管网工程。
******有限责任公司年产8000吨溴素项目(一期工程)道路及管网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有限责任公司年产8000吨溴素项目(一期工程)道路及管网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7-14 9:00:00至 2025-07-19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8-05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响应端口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孙工,联系方式:******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唐山市曹妃甸区数据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付费主体:投标人 收费标准:1000元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 唐山市曹妃甸区钢电园区中山路西侧示范道北侧
| 地址: |
******街道青年中路51号钱江财富广场2幢2-901室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
赵工
| 联系人: |
李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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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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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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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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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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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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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786
| 账号: |
************0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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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